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产品怎么样才是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的认定标准为:
1.产品质量很有可能危害到人身安全;
2.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没有标注清楚产品的名字,生产厂家,或产品的生产日期和失效期;
4.没有标注清楚产品的规格;
5.对产品使用过程当中存在着的瑕疵没有做出说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产品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投诉
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一般可以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拨打全国统一举报服务热线12315举报。涉及特种商品的还可以向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涉及初级农产品的可以向农业行政部门举报。商品质量问题可以到工商管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是在商场买的商品,可以找商家协商,不成就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另外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电话进行投诉。